买东西的卖家给我发了两份快递,让我退货。我已经用过了。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1、联系卖家,了解情况是否已经发货,假如没发货,直接修改收件地址。2、如果卖家已发货,可以安排卖家联系快递公司修改收件地址。3,这个还需要你和快递方、卖家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是指经营者明知自已负有退货等义务却不及时履行或没在充足理由拒绝履行该义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行为。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正当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是一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消费者也可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
第五十条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此项规定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据此,消费者在请求退货而供方不理睬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申诉,请求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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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退货是买家寄出物品到卖家指定地址。这种情况不涉及到卖家(卖家没有收到),只是买家和快递公司之间的问题。所以买家需要和快递公司进行交涉,让快递公司按快件的价值赔偿损失。可以联系快递公司客服,说明快递丢失的情况,向对方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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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分情况:如果是在网上买的东西,那么只需要联系卖家就可以了,通常卖家会补发一个,然后卖家再去找快递公司解决。如果是自己寄东西的包裹遗失了,那么可以打快递公司电话投诉,一般情况还是能找回来,但是找不回来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找不会来就需要快递公司赔偿了。快递公司一般都是赔偿运费的三倍,但是如果进行了估价保护的物品,是可以按估价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