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并为需要办理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该公司的辞退和劳动合同解除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日期:2023-11-21 律师:15555555523(123中8个5,微信同号)
下一篇:暂无
相关推荐
- 2023-11-211从犯帮信罪获利6000多元,能否取保候审
- 2023-11-212您好,对方全责,但拒不赔偿误工费,我是一个营运车辆,有什
- 2023-11-213电动车碰后视镜一点点.走了会不会有事
- 2023-11-214请问北京车辆违章处理罚款扣分需要哪些手续?
- 2023-11-215住酒店,酒店提供的免费茶叶包过期了两年多可以索赔吗?
- 2023-11-216说了十五号离职领导也已经同意三号的时候说有人来面试试岗我
- 2023-11-217您好,我父亲在工地上班,回家路上突发脑溢血,这是否属于工
- 2023-11-218员工因劳动纠纷被迫离职,遭降薪和变相载人换岗,要求赔偿金
- 2023-11-209婚前财产在民法典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会成为夫妻的共同财
- 2023-11-2010花呗逾期四年,欠700人会被起诉
- 2023-11-2011请问月利率1.71的贷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2023-11-2012公司要取消我的合同,我合同还没有到期,我是否有权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