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导致被车撞死,该怎样判责?

以交警认定的责任为准,如果是孩子横穿马路,则属于监护人责任,如果是斑马线上,则属于机动车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受害人本身的身份没有太大联系,而和其行为有关。比如说一个成年人乱穿马路被撞,那么他本身行为有过错,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而一个未成年人正常过街被撞,也并不因为他没有监护人陪同而就存在过错。所以要从行为出发去认定。在实践中以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着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被害者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可能按照三七开来认定。当然这只是一个参考,害的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保险条例》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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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责任:
一、如果车辆没有违反交规,正常行驶的话,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如果负违反交规会承担较大责任,还要参考家长的责任。
二、如果道路属于公共道路,不是小孩玩耍的地方,家长有义务看好自己的孩子,否则对事故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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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儿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的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有义务保护他们孩子的安全。儿童过马路往往是由于监护人监管不力造成的。
因此,当孩子被撞过马路时,监护人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